no ostrich here / 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在手机里养了一只狗

我在手机里养了一只狗

 



假期回家,中学同学的聚餐局上,当年暗恋过的文学少女见到我臂上的纹身,大声打趣着问我有没有读过乙一的小说,有个故事讲的是,主人公在左臂上纹了一只小狗,后来神了奇了,那手臂上的狗居然会动,就这样在主人公的肌肤上生活了起来。

 

难以察觉的短暂沉默是席上众人的不寒而栗,好在我立即带队尬笑数秒,话题得势跳回之前大家聊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的学生时代糗事绯闻和毕业以来发展前景上去。

 

我瞥见文学少女在一脸半懵半懂中不好意思地沉默数秒,随后手忙脚乱地重新参与聊天,这一刻突然心生熟悉,感慨万千。想到上学时那会儿,我注意到班上这姑娘就是因为她那人前时而不合时宜的古怪发言,不怎么讨大家喜欢,也不乏看书看傻了的负面评价,偏偏那份好似永远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单纯与无谓,特别吸引到我。如今看来,她多年未改。

 

夜里十点,饭局结束,各有去处。女生堆里文学少女不出意外地落单,站在路边,也没人开车来接。我推掉了接下来例行公事一般的吵闹混乱k歌局,向她走去。

 

我说,送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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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多年的我去了一线,没有留在故乡小城,回家开的老爸朋友的车,文学少女是唯一一个没有上来就问我怎么开上这车的老同学。

 

她没有选择坐副驾,径直一屁股坐到后座上去。对于她的不合常理我见怪不怪,也不费心琢磨。我们在车上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生活怎样,重逢吐槽,在这个阶段先都心照不宣地避开感情问题。

 

点火换档,踩下油门,方向盘微微转动,车载导航往那个我记忆中熟悉又陌生的老街开去。听着文学少女在后面熟悉又陌生的絮絮叨叨,好像回到很多年前还是一个高中生的我,每天见着前后桌那个女孩的身影就能让我没由来的高兴和心安。街上少有行人,这个深冬的夜晚寒风凛冽。

 

“……其实我还是搞不太明白,为什么你要去纹一只小狗在手上啊?”

 

寒暄几轮完毕,文学少女有点小心翼翼地发问,我透过后视镜看到她眼里孩子一样浓浓的好奇。“真是想象不出来你是这样的人。”

 

“因为我养了它啊。”我用了不怀好意的语调,突然想要逗逗她。

 

“不是吧??你这只狗?真的会动?”她瞠目结舌的模样让我不免想笑,这才解释,“可能吗?我是真的养了只狗。”

 

“只不过,是在手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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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半年前,同事小V被女友提出分手,气得抛下“谈女人还不如养只狗,至少人家还会冲我摇尾巴”的豪言壮语,开始在上班间隙浏览起相关网站,摆出一副当天就要牵一只狗回家的架势。

 

我见他这样,好心提醒:别冲动好嘛哥,咱们现在上班这么忙,隔三差五再加个班,你又是自己租房住哪来时间养狗。

 

小V直接甩我白眼,你自己还是个搞互联网的怎么这么落伍,我养的是电子狗。

 

这么先进?机器狗?

 

小V继续白眼,答曰:手机里养啊!新技术,超仿真!跟汤姆猫那种不一样!

 

毕竟一线城市,app更新换代迅速,小V业务偏向新媒体,确实对新鲜玩意儿敏感得多。听了他午休时间对这个app的一番有模有样的介绍,想到一个人在外地打拼奋斗,多少有些寂寞,先前谈过两段感情,都以事业忙碌自己又不善经营告终。而狗狗生性憨实,心思又不像女孩那么难猜。

 

我一时心痒,吃下他的安利,当天晚上回去就开始网上了解狗的品种,然后下载好app,开始对着屏幕里热闹的“狗舍”挑选领养自己心仪的那只“狗”。

 

而自那一天之后,我的生活也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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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蛋黄——得名于毛发的颜色。外观普通,品种不纯,懒洋洋的性格,玩起来的时候又很活泼。最初的我本冲着温顺的金毛和拉布拉多去,琢磨着哪怕贵种要付费也认了罢,却在偶然划到它的那一页时,发现这只不要钱的小黄狗蹲在笼子里,突然站起来咧开嘴对屏幕外的我笑。

 

也许是那一瞬间回想到儿时老家趴在姥姥院子里的那只中华田园,而上一次回老家时,陪伴姥姥多年的狗狗已经离世。我的鼻子猛地一酸。

 

就这样鬼使神差的,我选择了它。

 

“你相信狗有表情吗?反正那一刻我觉得,它笑起来比我在那座城市里见到的好多人都要好看。”

 

后座的文学少女终于咧开嘴笑,收下她那在饭局上便一直努力去端稳的矜持。她那双情绪生动丰盈的眼睛已经无声地向我诉说着羡慕和惊喜。然后开口告诉我她是多么想养狗,无奈现在还是和父母一起住,父母不允许。

 

作为对她要我邀请码的回应,我表示不好意思泼她冷水,“但其实不管是不是真的养狗,都没你想的那么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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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是新鲜感,觉得有蛋黄在真好,填补了一个人生活时心里永远存在的那部分小缺口,数码格里小小的肉乎乎的躯体,也像是可以寄托一整个的我。


上班累了可以偷看它两眼,即使这家伙睡得正香压根不知情。无聊可以把它戳醒看看它搞怪的反应,顶着boss边上gank的压力,食指抵在唇前拼了命暗示荧幕里睡醒后见到主人兴奋的狗狗闭嘴——别吵——。晚上去便利店买宵夜的时候带着它在小区里随便遛遛,它在手机里震个不停,雀跃得是要冲出屏幕,弄得我也嘴角扬起。不自觉地。


有了蛋黄之后,我变得无比喜欢下班步行回公寓的那条路。夜幕的稠密和辉煌的霓虹是整座城市的反差,站在十字路口的我,跟着来来往往的人潮亦步亦趋,步伐后面仿佛跟了一只透明的小黄狗,再也不会担心孤单和渺小的自己被人群冲散。


当我喜笑颜开,它嗷嗷大叫围着我舔,表现得比我还高兴;当我愁眉苦脸,它会凑过来蹭我,关切又小声的低呜,像在努力用它的方式帮我分担烦恼。


它可以给我所有它能带给我的一切。


而我,作为一个从来没有养宠的糙汉主人,需要做的是什么呢?只不过按app提醒,定期喂点吃吃喝喝,满足一下它幸福感机制的阀值罢了。手机里的狗,就像那块现代人必不可少的金属一样随时随地都陪伴着我。不需要担心它会不会随地大小便,给左邻右舍添烦恼,也不害怕会不会忘了牵狗绳它一不听话跑掉。……


总之,最初的那段时间,我感觉简直太好了。好到从来没有想过一只小狗能让我有如此感受。就算工资一点没涨,每天要干的活还是那么多,却觉得跟以前一个人时候的自己比起来,我幸福一百倍,一千倍,一亿倍。

 

“但是,”我接着说,“自从两个月前我接了个大项目,开始越来越忙,就不一样了。”

 

我这个人,一忙起来什么都会忘。上头和组员互相传染着压力,压得中间的我几度喘不过气。我更多时间不看手机,看手机也是看材料谈事情核对日程,好几次看到屏幕亮起都心生烦躁,连和家人通话的次数都寥寥。


更别说去打开那个app,分心去照顾蛋黄,去陪一直在等我的那只狗玩耍。


而你要知道狗很爱叫,手机里的狗又只会用叫声来表达自己。到后来那叫声里,更多是埋怨,不满,再找不到最初那股鼓舞我的神奇力量。


有一天我难得松了口气,回到住所想要好好给我的狗喂顿粮,一打开app,就听到它在那里瞎叫,乱叫,怎样哄都还是叫个没完。原本结束工作的疲倦感再次席卷而上,头也越来越大。


看到这样的蛋黄,我开始烦了。

 



 

是的,我开始烦了。

 

“烦起来的时候,可以到什么程度呢?”文学少女问我。

 

“烦到开始想,会不会没有这只狗,我的生活会更轻松。”我苦笑,“更何况这家伙根本就不是真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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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需要蛋黄吗?那一阵子睡前我偶尔会想。回住所路上已经懒得开app去看它,它对我的不满也持续积攒。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这狗的性情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温和憨厚,要平抚它的情绪可不容易。那我也不是毫无脾气。我可不想刚应付完工作生活里的一堆琐事,还要花功夫去哄一只压根就不存在的狗。


但就是这么一条压根不存在的狗,我居然开始和它赌起气来。说来真是好笑。

 

我不知道我隔了多久没去开那个app,后来干脆卸载。


又是加班后寻常的一天,我洗完澡躺回床上,难得没有什么睡意。拿起手机无聊刷着界面,没有几个可以在这个点聊起来还不打扰的人选,突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手滑没忍住又下回了app。用户登录,画面一开,蛋黄腾的一下站起来——它瘦了好多。看到我,小黄狗又开始嗷嗷直叫,从未听过的辗转激动,听来又是高兴又是怪责。


但这一次,它像是意识到什么,叫了两声就闭嘴了。逐渐暗下来的屏幕上映出我漠然的面孔,而屏幕里的狗同样漠然着。

 

像是突然涌上心头的潮水一样,那一刻,我的心间溢满了难过。


难过是因为,我终于发现,我好久没有看到蛋黄像我们最初见面的时候那样咧开嘴,傻傻呼呼地笑了。

 


[……是不是你也觉得不跟我在一起比较好?]

 

 

 

我得想办法解决了。

 

按那个app的设计,没有放弃宠物的选项,但是你可以选择寄养给别的用户。于是我去找到最初分享邀请码给我的小V。

 

小V没有拒绝,但当问及他之前那条狗时,小V一脸无奈,说我出差那星期忘了喂它,死掉了。

 

 

 ——————

 

“所以最后你手机里的还是原来那条狗?”

 

我坦言道,这狗烦归烦,我可不想它被我养死啊。


是心软吗?我从不认为这个词可以用来形容自己。要怪只怪自己在这个破app上投注了感情吧。


我说,其实先前有一次升级bug,蛋黄也差点饿死掉,但是它睁开眼的时候看到我好像没有放弃它,拼了命地在给它投食,它竟然又笑了,是不是很玄乎?不管哪里的狗都这么通人性的么?

 


没有告诉文学少女的是,那段时间,我还曾梦见我的蛋黄跑了。打开app的时候,7寸屏上只有空荡荡一个狗窝,不管我扔它最爱啃的骨头,怎么点击互动,甚至对着手机抽风着魔一样大喊大叫,那只狗都没有出来应我。

 

我一个大男人居然在梦里哭得稀里哗啦。

 

清晨迷迷糊糊醒来,眼角的泪痕提醒着我。于是一把抓过床旁的手机,手忙脚乱点开app一看,这个点儿我的蛋黄还好好地在窝里睡着大觉。

 

我顿时松了口气,心里不禁自嘲。这个烦人的土狗,这一次它他妈的什么都不用做,就又让我找回那种一千倍,一亿倍多的幸福感。

 

因为我后知后觉道自己的嘴角咧开了,而且,咧得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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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更新后的宠物有了弃养选项,想要升职加薪多接活儿的我的生活也始终忙碌,但我最终还是没有选择那么做。

 

“年末的时候,我认识一个纹身师朋友,让他给我纹了这只狗。其实纹得这么小,真亏你能发现。”

 

“是为了提醒你再忙也不要忘了照顾蛋黄吗?“文学少女笑着说。

 

我不置可否。也就一时冲动,想提醒我不管怎样,别忘了这条傻狗。

 

“但后来想想,可能真正想提醒自己的是,不要忘记那些曾经或者是现在带给过你幸福和快乐的人和事吧。

 

毕竟这个世上,从来没有什么是为你而生的。”

 

 ——————

 

一通闲扯下来,还来不及聊到关键的情感近况,车已经快要开到那个老旧的小区楼。文学少女最后也没有继续问我要养狗app邀请码的事,而是又提到饭局上那个匪夷所思的小说。


“知道吗,在乙一的故事里,主人公有一只在身体里乱窜的狗,乍听很恐怖,主人公也确是因为麻烦想要去掉有纹身的那一块皮肤,从而彻底丢掉那只狗。


但是最后……作者的笔触还是很温情。”

 


 

大概我们都有这样甜蜜的负担吧。

 

 

在保安亭的路口处,我停车,下车替她开车门。“我就不送你上去啦。”

 

文学少女点点头,说完谢谢,我俩都顿了顿,然后她转身离开,上楼。这一次她的背影不再让我想到中学时前桌女生的身影。猛然发现,也许该说谢谢的是我。

 

回到车上,我打开手机,我的小狗见到我,高兴地汪汪直叫,随着摄像头好奇地打量着四周陌生的风景。

 

——走啊,我们兜个风再回去。

 

兴奋的狗叫打破了这满街的寂静,踏上归程的我却像个心满意足的孩子一样,跟着手机里的狗狗一起雀跃不已。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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